识别履约义务的总原则是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出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其履行时段或时点。履约义务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以及企业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习惯做法等导致的客户合理预期。识别履约义务需满足可明确区分商品承诺的条件,同时企业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本身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
一、引言
在合同交易中,识别履约义务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识别履约义务的总原则是什么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二、识别履约义务的总原则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识别履约义务的核心是明确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这些承诺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条款,也涵盖因企业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习惯做法等导致的合同订立时客户的合理预期。
三、识别履约义务的具体内容
1.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这意味着客户可以从该商品本身或与其他容易获得的资源结合使用中受益。
2.识别履约义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如提供保洁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等。这些承诺应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四、可明确区分与不可明确区分的履约义务
1.当满足两个条件时,履约义务可明确区分:一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二是该商品与其他合同中的承诺可以单独区分。
2.如果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视为不可明确区分履约义务。
五、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开展的初始活动
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本身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这一点在评估履约义务时也需要考虑。
六、总结
识别履约义务的总原则是以合同开始日为起点,对合同进行评估,明确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承诺,并区分可明确区分和不可明确区分的履约义务。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识别出的履约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