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税务处理应如何处理所得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投资智者 2024-12-13 01:47 浏览次数:532

企业分立涉及税务处理,包括被分立企业转让部分或全部资产给新设或现存企业。税务处理分为三方面: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资产,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并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股东取得新股的成本基础取决于是否放弃旧股。得讯教育提供进一步学习的资源。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详解

企业分立涉及将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为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针对这一过程,税务处理是关键。

一、基本税务原则

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并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资产时,计税价值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二、非股权支付的处理

若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股权票面价值的20%,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进行如下特殊处理:

1.被分立企业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2.被分立企业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

3.分立企业接受资产的成本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按评估价值调整。

三、股权处理的特殊规定

被分立企业的股东若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新股),并需放弃部分或全部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旧股),则新股的成本以放弃的旧股成本为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确定新股成本:

1.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零;

2.先按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占全部净资产的比例调整减低原持有的旧股成本,再分配到新股上。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需遵循以上原则,确保税务合规。若需深入学习相关知识,建议前往得讯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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