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确认涉及定时和计量两个方面,确认收入的总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具体表现为,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考虑合同各方义务、合同商业实质及企业有权取得的对价等因素。同时,收入确认也涉及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特殊性,如建造合同、非货币交易等,需按各自的具体准则单独规定。}
收入的确认是财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收入的入账时间和金额的计量。为了准确确认收入,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总原则。
一、收入确认的时间点
收入的确认首先要解决的是定时问题,即收入在何时记入账册。对于商品销售(或长期工程),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可能是在售前、售中或售后。合同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明确了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只有在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时,企业才能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收入的计量
收入的计量是指以确定金额登记入账。计量的方法包括总额法、净额法、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等。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可以确保收入的准确记录。
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是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形式上的交付,而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等实质性条件。这一原则在商品销售、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方面都得到了体现。
确认收入的总原则是解决收入的入账时间和金额的计量问题,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确认收入时,我们需要关注合同条件是否满足、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确保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等实质性条件。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我们才能准确确认收入,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