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执行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的依据。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证明,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例如,出差乘坐的车船票、采购材料的发货票以及到仓库领料的领料单等都是原始凭证。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包含了凭证名称、编制凭证的日期及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数量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有关人员的签章等信息。在登记账簿之前,会计人员会根据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内容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据此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完成。
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区别
尽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称为会计凭证,但它们的性质却有所不同。原始凭证主要记录经济信息,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和会计核算的基础。而记账凭证则记录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的最初证明,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两者虽然都称为会计凭证,但性质和功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