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是对价值变动金融资产的计量,反映其价值变动及损益。企业按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特定情况下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应计入当期损益。此外,不同分类的金融资产具体计量方式也存在差异。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是对经初始计量后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进行的新起点计量。它不仅反映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还反映因这些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
一、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与分类的关系
企业对于不同分类的金融资产,其后续计量方式也有所不同。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扣除未来可能的交易费用。
2.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贷款和应收款项,同样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且不扣除未来可能的交易费用。
二、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细节
1.应收利息的处理:对于分期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记入“应收利息”科目;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利息应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2.投资收益的处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是根据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应记入“投资收益”科目。而利息调整则反映差额、利息调整的摊销额,可能在借方。
3.利得或损失的处理: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相应处理。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并在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应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涉及多种金融工具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需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和特性,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准确反映其价值变动及其产生的损益。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做出明智的金融决策,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