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互惠原则,对于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免试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地方考办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复。免试生效年度为提交申请的年度。审核流程包括地方考办审核、财政部考办审核和成绩发布等。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政策规定下,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考生,CPA考试的部分科目是可以申请免考的。
一、免考政策及条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协议。
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如拥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特定领域的专业资质,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二、申请流程与资料
1.填写申请表格:免试申请人需要填写《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2.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
3.地方考办审核:地方考办会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包括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以及该机构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4.上报文件:审核无误后,地方考办需制作上报文件,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报电子数据。
三、审核与批复
财政部考办会对地方考办上报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财政部考办会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四、注意事项
免试生效年度为免试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
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认定后发布。
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成绩复核。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和要求的人士,是可以申请CPA部分科目的免考的。这不仅为具有特定资质的人士提供了便利,也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考试政策上的灵活性和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