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独立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并计提应付职工薪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包括工资、职工福利等明细科目。企业应根据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付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一、设定提存计划的概述
设定提存计划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离职后福利保障。企业按照约定的金额或比例,向独立的基金缴存费用,当职工离职后,可以从该基金中获取相应的福利。这种计划的特点是,企业一旦缴存了固定费用,就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其提供的服务,应确认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
2.该笔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可以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设置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应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职工薪酬的计入与分配
1.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不同部门的职工薪酬应记入不同的科目,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则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则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4.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应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企业通过设定提存计划为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保障,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合理设置明细科目,确保准确核算和分配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