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带薪缺勤确认原则是指,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对于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到的福利金额,因此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累积带薪缺勤,如果职工提供了服务增加了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企业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根据带薪缺勤计划支付。职工离开企业时,对于未行使的累积带薪缺勤权利,如果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确认支付金额;如果不能获得支付,则应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支付金额进行预计。
当企业职工因各种原因产生缺勤,如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和病假等,企业可能会进行补偿,这些缺勤补偿主要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关于累积带薪缺勤的确认原则,具体解读如下:
一、累积带薪缺勤的定义和特性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如果职工本期的权利没有用完,可以在未来期间继续使用。当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二、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对于累积带薪缺勤,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计未使用权利的金额。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追加金额,作为累积带薪缺勤费用进行预计。
三、非累积带薪缺勤与累积带薪缺勤的区别
非累积带薪缺勤则是指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对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到的福利金额,因此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我国企业职工在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以上就是关于累积带薪缺勤确认原则的详细解答。理解这一原则对于企业正确处理和计量职工薪酬,保障职工权益,以及企业的财务稳健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