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的义务仅限于向独立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不再负有进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企业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履行经济合同、实现资产增殖等,同时需保障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素质。投资风险及精算风险由职工承担。企业需遵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称的设定提存计划。
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的义务相对明确。其主要的义务是向独立的基金支付提存金,这一金额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来确定的。具体的义务内容如下:
一、提存金支付
企业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指定的基金支付提存金。这是企业在设定提存计划下的基本义务,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职工福利。
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需遵守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包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三、非直接责任
职工最终收到的福利金额不仅取决于企业支付的提存金总额,还受到基金运营产生的投资回报的影响。这意味着投资风险及精算风险实质上由职工承担,企业不直接承担职工福利的支付责任。
四、其他法定义务
企业在设定提存计划之外,还需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如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履行依法订立的经济合同、保障固定资产的正常维修等。这些义务的履行,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的义务是确保提存金的按时支付,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于职工福利的支付,企业不承担直接责任。企业通过履行这些义务,既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也体现了对社会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