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免考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的一个专长科目。报名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会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或禁考期限内不得报名。考试科目包括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
一、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免考条件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专业阶段考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不得报名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四、考试科目及报名选择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六科。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全部科目,也可选择部分科目进行报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报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