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包括:企业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如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保证对信贷资产或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等。在计量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应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此类转移具有融资性质,不可相互抵销。以上是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具体情形。
在金融领域,终止确认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涉及到金融资产的后续处理与计量。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发生了金融资产转移,也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以下将详细解析这些情形。
一、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大部分风险和报酬
当企业出售金融资产时,如果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这意味着企业并未完全转移金融资产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终止确认是不适用的。具体情形包括:
1.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这种方式下,出售方在必要时有权将金融资产追回,因此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
2.整体出售信贷资产或应收款项,并承担信用损失补偿责任:企业保证对购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说明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3.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协议固定了回购价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表明企业未来有可能回购该资产,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是不完全的。
4.附总回报互换的金融资产出售:这种互换使市场风险又转回给了出售方,因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5.附重大价内看跌(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重大价内期权意味着出售方对未来资产价格变动有重大责任,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也是不完全的。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与计量
当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应被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这种金融资产的转移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金融资产与所确认的金融负债相互抵销。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主要包括企业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情形,以及在金融资产的转移中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情形。对于金融从业者和相关学习者来说,正确理解这些情形对于正确处理和计量金融资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