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豁免要求包括: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可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的考试;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包括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等9个科目的考试。此外,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具体要求和流程需按照相关考试机构和部门的规定执行。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豁免要求
对于内地与香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存在以下的豁免规定:
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
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豁免“财务管理”、“审计和资讯管理”以及“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二、中国CPA与美国CMA/CFM证书豁免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认可度。以下豁免规定针对中国CPA与美国CMA/CFM证书的考试:
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这意味着,中国CPA在参加这些考试时,无需再次进行PART-1的考试。
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豁免要求
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也存在考试互免协议: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在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等9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其他豁免规定
除了上述豁免规定外,还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免试: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需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CPA的豁免要求涵盖了多个国际考试的部分科目,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这些豁免规定不仅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也为行业内的人才流动和交流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