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包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以及出售四个步骤。初始计量时,需记录债权投资的成本和利息调整,后续计量则记录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和投资收益。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时,需记录银行存款和利息收入。出售时,需结转债权投资的余额并计算投资收益。以上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引言
在金融领域,摊余成本计量是一种重要的会计处理方法,尤其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而言。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通常为同期市场利率)作为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本文旨在详细介绍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
二、初始计量
在初始计量阶段,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2.利息调整(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3.贷:银行存款等
三、后续计量
在后续计量过程中,会计分录处理包括:
1.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2.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3.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4.利息调整(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四、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当金融资产到期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借:银行存款
2.贷: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最后一次收到利息)
3.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算的利息)
五、出售金融资产
当出售金融资产时,会计分录处理包括:
1.借:银行存款等
2.债权投资损失准备
3.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的余额全部予以结转)
4.投资收益(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本文以摊余成本计量为基础,详细阐述了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包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处理。希望本文能对读者在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时提供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