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规定包括采用市场乘数法确定公允价值,当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账面余额时,分别进行借贷记账处理。其他综合收益涉及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和损失,计算时需扣除所得税影响。在处置其他债权投资时,应转出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一个重要的会计项目。其具体规定如下:
一、定义与基本规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当这些资产的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变动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1.当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差额的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当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时,差额的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如果年末无法获得被投资公司股份的公开市场报价,可以采用市场乘数法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四、其他债权投资的处置
当其他债权投资需要处置时,会计处理方式为: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以及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等。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而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除了扣除所得税影响,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上就是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规定的详细解答。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