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日常核算的原始单据主要有借款单、支票存根、出库单、借据和对方开具的收据等。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的押金,应收的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企业发生其他应收款项时,需使用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规定进行处理,并定期进行坏账检查和准备。
一、借款单
借款单是应收款日常核算中最为常见的原始凭证之一。当发生其他应收款项时,如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备用金等,都会涉及借款单。借款单可以是纸质单据或电子单据,用于记录具体的借款事项,如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人、还款期限等。开具了支票的情况下,还包括支票存根。
二、其他相关凭证
除了借款单,其他应收款的原始单据还包括其他相关凭证,如出库单、借据、对方开具的收据等。这些凭证用于证明应收款项的产生和存在。例如,在垫付款项的情况下,出库单可以作为凭证之一,证明相关物资或服务的提供;借据和收据则用于证明款项的借入和收回。
三、企业如何处理其他应收款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则进行相反的会计处理。对于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单位的资产交换或换入其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四、总结
应收款日常核算的原始单据主要包括借款单和其他相关凭证。企业在进行应收款日常核算时,应确保相关单据的完整和准确,以便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审计。同时,企业还应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