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核心准则中涉及收益表的准则主要包括: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他人使用企业资产所产生的收入的会计处理。具体涵盖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如合同约定的劳务、他人使用企业资产产生的利息、使用费和股利等。但准则不包括租赁协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产生的股利、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等产生的收入。收入定义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由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企业投资者出资引起的部分。
在国际会计核心准则中,收益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涉及到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以下是涉及收益表的准则的详细解析:
一、商品销售
国际会计核心准则对收益表中涉及商品销售的部分有明确的规定。这包括企业为出售而生产和外购的商品,如零售商购进的商品以及持有的待售土地和其他不动产。这些商品的销售额构成了企业收入的主要部分。
二、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也是收益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劳务,这些劳务可能仅限于一个会计期间,也可能跨越多个会计期间。例如,项目经理和建筑师所提供的劳务,由此产生的收入也是企业收入的一部分。
三、他人使用企业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利息、使用费和股利。利息是因使用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而产生的费用;使用费则是因使用企业的长期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等而支付的费用;股利则是股东根据其所拥有的资本份额分得的利润。
四、准则适用范围与除外
上述准则主要适用于正常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收入的会计处理。然而,某些特定的交易和事项并不包括在上述准则范围内,如租赁协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由投资产生的股利、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或变现等。
五、收入定义及相关概念
在国际会计核心准则中,收入被定义为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由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总额。还涉及到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指的是熟悉有关情况并自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就资产的交换或负债的结算所达成的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收入仅包括在企业自己的帐户中所收到的和应收到的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总额,并不包括企业投资者出资引起的部分。类似地,代第三方收取的税款和类似金额虽然流入企业,但并不增加企业的权益,因此也不包括在收入之内。
国际会计核心准则中涉及收益表的准则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提供劳务、他人使用企业资产所产生的收入等方面,同时明确了收入的定义和范围,为企业的财务处理和报表编制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