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摊销是用于摊销无形资产的资产类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其意义在于,无形资产虽无有形损耗,但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其价值下降,因此需要分期摊销以回收其价值。会计处理上,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处置无形资产时需同时结转累计摊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虽然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具有有形损耗,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实际使用价值下降。为了补偿和回收其价值,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取分期摊销的方法,将其价值分期收回。而累计摊销科目的设立正是为了这一目的。
新制度对无形资产增加了一个一级科目“累计摊销”,该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一、本科目主要核算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
二、明细核算:
1.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以便更准确地反映每一无形资产的具体摊销情况。
三、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同时贷记本科目。
2.当处置无形资产时,除了处理相关的无形资产科目,还需要同时结转累计摊销,即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累计摊销”科目的设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为企业在处理无形资产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