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工资没发票需开具发票,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具体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超过免征额需计提个人所得税。福利费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直接列支。个人所得税需根据税法规定计算扣缴,个人应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一、兼职人员工资没发票如何入账?
对于兼职人员的工资,如果没有发票,仍然需要去开具发票以便正规入账。工资应计入管理费用并归类为劳务费进行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随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免征额的兼职工资需要计提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起,福利费不再计提,而是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直接列支,但总额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二、兼职人员工资个税如何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通知,兼职人员从两处或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每个扣缴义务人都应按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在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如果兼职人员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那么兼职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务处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于兼职人员的工资处理,需要确保有正规的发票记录,并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以避免可能的财务风险。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可以前往得讯教育注册会计师官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