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免考政策要求申请免考人员需具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等职称,或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的高级技术职称。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考专业阶段考试中的一门专长科目,且长期有效。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地方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境外符合豁免条件人员可直接向财政部申请豁免。但存在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其他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针对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存在免考政策,为特定人群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那么,究竟哪些人符合CPA免考政策的要求呢?具体免考政策又是如何实施的呢?下面将进行详细解答。
一、免考资格人员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免考科目及申请流程
1.可免考科目: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予CPA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中的一门专长科目。所选择的免考科目需与免考人员的专长相符,且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
2.申请流程:
a.*免试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
b.*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在地的地方考办;
c.*地方考办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保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驳回;
d.*审核通过的申请,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三、境外人员豁免申请
对于境外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可直接向财政部提出豁免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豁免申请表、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会员证书复印件等。审核流程与境内申请人相同。
四、注意事项
1.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仅可申请免考一门考试科目;
2.申请人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即使能免考部分考试科目,也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a.*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b.*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CPA免考政策为特定人群提供了便利,但申请免考的人员仍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CPA的免考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