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岗位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如节日补贴、健康检查等福利支出。
3.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4.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的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如提供宿舍、食堂等实物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如辞退福利等。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方式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详细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具体的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
四、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的会计处理会根据职工的部门不同而有所区别,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会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广泛,涉及多个方面,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核算,确保财务处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