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或抵偿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的借款。主要包括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类型,其中每种借款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期限。
经营周转借款是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借入的款项。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提出借款计划,并经银行核定后,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临时借款则是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资金不足时借入的短期资金。这种借款的期限通常为3至6个月,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结算借款是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企业为解决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内(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向银行托收时可申请此借款。
票据贴现借款是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在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通过贴现票据来申请借款。这种借款的期限通常不超过3个月。
卖方信贷适用于产品列入国家计划且质量领先的企业,因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导致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借款。这种借款的期限一般为1至2年,并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
预购定金借款是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实行专户管理,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专项储备借款则是商业批发企业为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短期借款是企业为满足短期经营需求而借入的资金,种类多样,期限较短,有助于企业快速应对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