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销基建支出是总帐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用基建投资借款进行建设时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借款利息等。这些支出在偿还投资借款时核销。具体涵盖生产职工培训费、施工机构转移费、样品样机购置费、非常损失、报废工程损失和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等内容。建设单位应设置“待核销基建支出”账户来核算这些费用的发生及其冲转情况。
一、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定义与核算内容
待核销基建支出主要核算以下几个方面:
1.转出投资:指施工企业用基建投资借款进行建设所发生的需要转出的投资。
2.应核销投资:包括应核销的其他支出,如生产职工培训费、施工机构转移费等。
3.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借款利息: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借款利息也纳入待核销基建支出。
二、具体费用明细
1.生产职工培训费:新建单位和新增生产过程的扩建单位,为培训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支出。
2.施工机构转移费:按照规定支付给施工机构前来承建本单位工程而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
3.样品样机购置费:交付验收以前为生产单位购置样品样机所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待核销基建支出
1.非常损失:指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水灾损失等。
2.报废工程损失:由于计划安排不当、设计方案变更或重大灾害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
3.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涉及建设单位为了核算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发生及其冲转的情况而发生的费用。
四、账户设置与核算方式
为核算待核销基建支出,建设单位应设置“待核销基建支出”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待核销基建支出,贷方登记报废工程回收的设备和材料的作价收入。通过本年借方发生额减去本年贷方发生额,可得出当年发生的全部待核销基建支出。同时,应按照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构成内容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待核销基建支出是施工企业在基建投资借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支出,通过特定的账户进行核算,以便准确反映和监控基建投资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