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所有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权性质的一种理论,指企业财产上同时存在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国家保留对财产的收益和最终支配权利。一类观点强调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并存,而二类观点则进一步细化了国家的绝对所有权和企业的相对所有权,后者派生于前者并受其制约。
双重所有权的定义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财产上同时存在着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这意味着国家和企业都对其资产拥有特定的权利。国家作为全民的代表,拥有企业的最终所有权,并保留取得收益和对财产进行最终支配的权利。而企业法人则在其运营过程中,拥有对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的权利。
两种观点的分析
关于双重所有权的观点存在两种主要理论:
1.第一类观点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上同时存在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两者的权利是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国家所有权体现了全民的利益,而企业法人所有权则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2.第二类观点则强调国家的绝对所有权和企业的相对所有权。在这种观点下,企业虽然拥有相对的所有权,但其权利的来源和行使都受到国家所有权的制约。国家所有权在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进行。
这种双重所有权的结构体现了国家对全民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同时也赋予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权。这种制度安排旨在平衡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权益关系,确保全民资产的增值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双重所有权理论是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权性质的重要理论,它明确了国家和企业在企业财产上的权益关系,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