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属于加速折旧法的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旨在加速资本投资回收。这种方法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二战期间,并在战后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引进这一方法,并在企业中逐渐得到使用。
加速折旧法是一种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的方式,旨在加速资本投资回收。这种方法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美国政府为了刺激军工企业的生产,对税法中的折旧方法作了前期可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的调整。以下是关于这两种加速折旧法的详细介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常用的加速折旧法。在这种方法下,固定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是根据其初始成本的一个固定比例来计算的。随着资产的使用,折旧额逐渐递减,从而实现了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的效果。
2.年限总和法
年限总和法也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这种方法下的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的。随着资产使用年限的增加,折旧额逐渐减少。与双倍余额递减法类似,年限总和法也旨在实现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的目标。
除了上述两种方法,文章还提到了美国在二战后以及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推广使用加速折旧法的历史背景。这些政策调整和实施都是为了鼓励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属于加速折旧法的两种主要方式。它们都是为了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以递减的状态分配成本,从而加速资本投资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