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商誉是指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低于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原因是被并企业存在不利因素,如经营不善、不良社会影响等。实务中,负商誉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调低有关资产公允价值,并记入“递延贷项-负商誉”账户;二是合并时按公允价值计价,不作调整,将差额记入“递延贷项-负商誉”账户,在一定期间内转为各期利润。
负商誉与商誉相对,是指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低于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当被并购企业存在未被充分披露的不利因素,如经营不善、社会影响不良等,可能导致其成交价格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从而产生负商誉。
负商誉的形成原因及特点
负商誉的形成与商誉的形成原因相反。在实务中,被并购企业可能存在一些账面上未能体现的不利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其未来的利润下降和现金流入减少,从而使得并购双方的成交价格低于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负商誉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下面将详细介绍。
负商誉的实务处理方法
1.方法一:
在记录购进的可辨认净资产时,相应调低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特别是非流动资产价值。
如果调低后仍有差额,将该差额记入“递延贷项-负商誉”账户,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这种处理方法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2.方法二:
合并时所购进的可辨认净资产仍按其公允价值进行计价,不作任何调整。
投资成本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数额,全部记入“递延贷项-负商誉”账户。
在一定的期间内,将该账户余额转为各期利润。此方法可简化会计处理手续。
对于并购企业来说,选择适当的负商誉处理方法对其财务状况和后期利润具有重要影响。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外部环境,审慎选择负商誉的处理方法。
负商誉是并购过程中一种特殊的现象,其处理涉及到会计处理和财务策略的选择,需要企业和专业人士的谨慎对待和精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