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后对他人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典权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典权确实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大类别,主要指的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这类权利主要涉及对他人财产的有效利用。
典权的定义及其特性
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后,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在典权关系中,典权人获得的是对他人不动产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是排他性的,即典权人在约定的期限内独家享有该不动产的使用和收益权。
典权与用益物权的关联
典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与其他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等共同构成了用益物权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典权以其特有的方式和条件,实现了对非本人所有的不动产的合法利用,从而满足了社会对于资产有效运用的需求。
典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涉及对他人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在用益物权体系中,典权扮演着重要角色,为社会资产的有效利用提供了法律支持。